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为做好2024年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移动通信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均可申报评审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详细分类见附件1)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函中应填写申报人员的单位、姓名、是否破格申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并注明委托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需粘贴1寸免冠照片,不得擅自改变排版格式和内容、增减表格中栏目,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对申报人任职期内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任现职以来近5年(2019-2023年)《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度1份(从个人档案中复印),装订成册,共5册。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3),一式30份,用A3纸打印(印制不得复印,不装订)。简明表中“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学制毕业”栏,非全日制学历要求完整填写之前的学历,并在毕业院校栏中注明自考、网络教育或函授等。
5.提供独立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作为代表作,并提供原件(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交4篇),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一致;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1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①论文必须是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须有CN或ISSN刊号)上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本次评审拟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②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一律不收。请自行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核实刊物的真伪,提供刊物查询认证复印件并附在刊物后面。操作提示: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址:https://www.nppa.gov.cn,点击以下路径查询:“首页—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
③论文认证:提供的送审代表作申报论文应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后面。
④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即封面、目录和论文)。
⑤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代表作应提交一式5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名称(不盖章)。
6.有关证明材料:
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在线验证码(网址:www.chsi.com.cn/xlcx),验证码有效期延至2024年9月30日(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
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③任现职以来能反映个人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
④刊发代表作的当期期刊封面、目录、本人论文内容页面。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用A4纸复印一式5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5册。
7.申报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一张(白底),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和姓名,置于小信封内。
8.申报材料应使用档案袋套装,打印并填写一份《申报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2)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9.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见附件4)一份,用A3纸打印,同时将备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njd@fjca.gov.cn。
11.曾被否决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其中,在往年评审中论文被鉴定为“抄袭”或业绩造假的申报者,须于当年申报的2年后再行申报,未满2年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
2.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78号),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
3.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务成绩和工作量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发现查实,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2年内不准申报高一级职务。
4.各单位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请申报人员或推荐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回委托单位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
6.职称评审表格可到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fjtxjd.cn)的“职称考试”专栏下载。
7.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8.联系电话:0591-63361638 83175165,咨询邮箱:jnjd@fjca.gov.cn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3号省通信管理局大楼803室。
附件:
1.通信专业的分类与范围
2.申报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3.通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通信)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