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推荐和管理本地区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指导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推荐工作,并在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具体管理考评人员。
(四)负责向本地区通过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五)负责本地区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业务师)、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的推荐工作。
(六)做好本地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七)参与通信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和试题库建设工作。
(八)开展本地区有关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宣传服务和相关交流活动。
(九)完成本地区通信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